房县三中从师德建设入手,创办群众满意的学校
通讯员郑云平 报道 近日,房县三中出台“群众满意的教师评选细则”、《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的八条规定》。这是房县三中开展“群众满意的中小学”评选活动的又一举措。
今春以来,该校立足实际,从师德师风建设入手,创办群众满意的学校。一是细化优良师德师风的具体内容,包括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平等对待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严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不得利用业余时间进行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等;二是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大讨论。检查与整改自身的行为规范、衣着举止、不思进取等不良作风,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三是开展“学生评教师、教师评校长、社会评学校”活动。全体教师向社会和学生家长进行师德承诺,定期组织由教师、学生、家长参加的师德评议会,对师德师风高尚的教师给予表彰宣传;开辟专栏,设立师德信箱、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严格教师队伍管理,把师德建设纳入学校和教师个人考核,贯穿于学校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五是实施“师德建设行动”、“专业能力提升行动”。开展“课内比教学,课外进万家”活动,将师德提高与教学常规管理、业务培训竞赛、班主任培训、结对帮扶结合起来,收到良好效果。
此项活动开展以来,该校共召开师德专题会近10次,办专栏25块,走访群众百余家,发放问卷500余份,教师写心得体会300余篇,表彰师德先进个人10人次。高三学生汪奇家长由衷地对笔者说“房县三中开展评选活动后,学生伙食价格没涨,而质量高了,学生在三中读书,我们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