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财政所:认真贯彻落实《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今日房县网-- 房县门户
  • 新闻热线:0719-3231616

城关镇财政所:认真贯彻落实《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1日

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李玉梅 报道: 12月7日,城关镇财政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集中宣讲《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及精神,并就《条例》精神落实落地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202012110922156923.jpg

会议要求,一是将《条例》内容纳入支部主题党日、中心组理论学习等范畴,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让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认真履行;二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通过QQ、微信等工作群将《条例》内容转发宣传,牢记《条例》文明规范,从思想意识上理解其深远背景及意义,倡导全体干部职工争做《条例》宣贯工作的推动者、践行者,不断提升文明素养,促进文明行为。三是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活动,向社区居民、社会公众发放《条例》宣传册,积极引导社区居民践行《条例》规范,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学习、人人宣传、人人履行的浓厚氛围。

【房县融媒体中心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房县融媒、今日房县”、“来源:今日房县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房县融媒体中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今日房县)”XXX(非房县融媒体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
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3231616

主办:中共房县县委 房县人民政府 承办:房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17 编辑部:0719-3231616 投稿邮箱:fxxwzx@163.com 鄂ICP备10202578号 鄂公网安备42032502000105号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今日房县微信公众号、今日房县报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