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启动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代娟报道: 近日,我县召开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补助核查培训会,标志着我县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自今年8月1日起,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照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目前,县民政部门正在组织实施补助对象身份的核查认定、信息采集工作。凡是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经村初审、乡镇复核、县民政局会审认定后逐级上报,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力争在今年12月31日前将补助发放到每一名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