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李林 报道:近年来,房县窑淮镇针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存在“有钱不会用、有衣不洁净、有粮不会做、有房不整洁”的现象,引导分散供养对象与监护人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责任书》,以刚性约束实现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与监护人“同吃同住同生活”,确保了供养对象“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目前,窑淮镇共有分散供养五保对象220人,均实现了与监护人“同吃、同住、同生活”,助推了供养对象生活质量明显改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一是严格筛选监护人。镇党委从民政部门、村两委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在分散五保供养对象的家门、亲戚、左邻右舍等人群中广泛宣传:在确保能与分散供养对象“同吃、同住、同生活”,并取得其同意的前提下,可做监护人,接管五保老人资金财产。同时按照“申请→审查→登记”的程序,筛选出没有虐待老人等不良“前科”的待定监护人,在征求供养对象意愿的基础上,确定最终的监护人。
二是签订监护责任书。签订一式四份《监护责任书》(供养对象、监护人、村委会、镇民政部门各一份),明确监护人的职责范围,做到与分散供养对象同吃、同住、共同生活,提供一切必要生活条件,居住安全,吃饱穿暖,衣着整洁,床***净,有病能及时就医,去世能妥善安葬;密切关注五保老人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确保情绪稳定、心理健康;患有智力障碍对象要重点管护,如发生意外,将直接追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三是强化监督促落实。建立镇村联合监督机制,村书记每周至少1次、帮扶干部、镇驻村干部每月至少1次入户走访分散供养对象,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和责任,全力保障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同时,镇村干部对监护人责任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通过“一看衣、二看床、三看精神气强不强”,判断监护人是否履行相关义务,对未达到与供养对象“同吃、同住、同生活”、未履行相关义务的,限定监护人一周之内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到位,将结合虐待老人和不赡养老人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由镇派出所、司法所以法律的手段起诉监护人,确保分散供养监管责任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