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杨阚 报道: 7月8日,大木厂镇医保服务站联合大木卫生院,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活动,同时积极落实县医保局下发的《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医保一般诊疗费整改落实工作的紧急通知》。
一般诊疗费是指将现有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输液器等一次性低值耗材费用)以及药事服务费合并的费用。患者在就诊时,村医不得随意扩大或变相分解、重复收取相关费用;不得将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一般诊疗费转嫁给参保人负担,或变相将应由参保人负担及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转嫁给统筹基金支付。卫生院门诊一般诊疗费收费13元,医保基金支付9元,患者自付4元;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收费8元,医保基金支付7元,患者自付1元。
大木厂镇一般诊疗费差额追补涉及卫生院院门诊、村卫生室共计24家定点医疗机构,财务室已经与村卫生室完成资金拨付台账,将资金按照各定点医疗机构银行账号拨款到位,确保资金安全。
下一步,大木医保服务站将继续联合大木卫生院,加强村医培训,使其熟练操作结算系统,及时对应一般诊疗费项目,确保所有村卫生室使用医保系统结算一般诊疗费。同时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医保一般诊疗费支付政策,特别要加强医保支付标准宣传,切实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