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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联防联控抽查情况通报(第11期)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5日

2月25日,由县纪委、组织部、公安局等部门组建纠察队,继续上街抽查非疫情防控人员走动情况,发现随意走动人员一律带至派出所査明身份、进行教育提醒,同时倒查各村、社区及包保单位的管理服务责任。现将今日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1.14点00分,在十字街路段巡逻发现居住在联观社区幸福小区1单元101的王顺英、宋华祖以外出购买非必需药品为由,往中医院方向步行。责任单位:联观社区

2.16点04分,在联观社区二组野保局门前发现居住在联观村2组的裴怀兴、唐艳、高明军、付必庆、王宗凤;联观村3组的陆凤;吉祥小区的郭良秀;警民街的何光成以到菜园摘菜为由,往野保局方向步行;居住在联观村2组的刘庆奎、郭如军、吴自付;3组的饶晓玲;吉样小区的刘汉斌、魏顺兰;联观社区同庆楼的华福顶以外出买菜为由,往野保局方向步行;居住在吉样小区的任满、王建菊;建军大酒店旁的尤凤琴以出去送东西为由,往野保局方向步行。责任单位:联观社区

3.居住在城关镇莲花村一组的朱瑞炳以到县城买种子为由,在街上步行。责任单位:莲花村

请各社区(村)和包保单位进一步加强宣传,坚决实行封闭管控落实包保责任、强化跟踪服务、严控人员流动。被通报的社区(村)于2月26日中午以前向城区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说明情况(3246709)。

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防联控工作组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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