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公告 (第10号)-今日房县网-- 房县门户
  • 新闻热线:0719-3231616

紧急公告 (第10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3日

广大市民朋友:

患者张某国,男,62岁,房县人,2月4日在白鹤镇石堰河村履行返乡人员登记工作中自觉感冒、咳嗽,不发热,在家自服丸剂后好转;2月5日至8日病情稳定,坚持在村里参加返乡人员排查、交通管制值班;8日下午在村委会参加全县视频调度会;9日步行前往县中医院西病区就诊并于当日下午转入白鹤镇卫生院隔离病区集中治疗,期间除家人、村干部、村医外,与其他人员接触不详;2月11日上午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每位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流行病医学调查为了准确查找与张某国有密切接触人员,现发布紧急公告如下:

一、请市民根据张某国2月4日至2月9日活动轨迹,回顾是否与张某国有接触,如有密切接触,请时刻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并立即与疾病控制部门联系。房县疾控中心0719-3223367

二、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气促等呼吸道症状,请立即戴好口罩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不串门、不聚会不要去人群密集场所。

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房县融媒体中心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房县融媒、今日房县”、“来源:今日房县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房县融媒体中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今日房县)”XXX(非房县融媒体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
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3231616

主办:中共房县县委 房县人民政府 承办:房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17 编辑部:0719-3231616 投稿邮箱:fxxwzx@163.com 鄂ICP备10202578号 鄂公网安备42032502000105号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今日房县微信公众号、今日房县报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