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2月11日,记者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天保液化气站案件讨论会上了解到,关于媒体曝光房县天保燃气有限公司哄抬价格一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行动,采取措施, 目前已进入依法立案调查阶段。
2020年2月10日晚,媒体报道了“房县天保燃气有限公司在疫情期间,擅自涨价”的事件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专题进行了研究。县市场监管局安排价格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组于2月10日晚8点,立即组成专案组,对此事件开展了调查。经查,经营者于2020年2月9日下午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液化气充装单位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后,于2020年2月10日又将每坛价格100--105元(送货上门)下调至原来的每坛价格90--95元(送货上门)。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所规定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三)经营者销售同品种商品,超过1月19日前(含当日,下同)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的”及第二款“经营者有本条第(三)项情形,该公司构成了疫情期间的哄抬价格行为。
2月10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此事件进行立案调查,并表示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一经查实,将从严从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