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患者陈某,女,37岁,房县人,1月23日凌晨自驾车由武汉返回,1月27日出现发热症状,前往门古寺镇卫生院检查血常规无异常后,前往药店购买对症药物自服,症状未见明显缓解。于2月1日、2月2日,在门古寺镇卫生院住院治疗2天,症状仍无缓解,2月2日晚转送至房县人民医院收住入院,期间除家人外,与其他人员接触不详;2月6日上午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每位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流行病医学调查为了准确查找与陈某有密切接触人员,现发布紧急公告如下:
一、请市民根据陈某1月27日至2月2日活动轨迹,回顾是否与陈某有接触,如有密切接触,请时刻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并立即与疾病控制部门联系。房县疾控中心0719-3223367
二、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气促等呼吸道症状,请立即戴好口罩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不拜年、不串门、不聚会不要去人群密集场所。
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