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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元宵节开展室外祭祖活动的通告(第23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7日

严禁在元宵节开展室外祭祖活动的通告

(第23号)

为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2月8日(农历正月十五)全县范围内严禁开展各类室外祭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祭祖场所一律关闭,不得开放。

二、严禁市民到坟山、街道、路边、河道等室外场所开展烧纸、送灯、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祖活动,各乡镇以村(社区)为单位加强管控。

三、严禁城区市民到乡镇老家开展祭祖活动,各乡镇从严管控各交通卡口。

四、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凡发现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进行室外祭祖的,县纪委监委一律严肃处理。社会人员进行室外祭祖的,公安机关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县直各单位要迅速将此通告宣传到每一名干部职工及家属,各乡镇迅速宣传到每家每户。

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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