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患者张某,男,24岁,房县人,在武汉务工。2020年1月20日下午2点30分从汉口站乘G6827次高铁7车7C到达十堰高铁站,下午5点转乘高铁站大巴(车牌号、同乘人员不详)回到房县;21日参加邻居婚礼并就餐,当天下午3点左右在建银宾馆附近药店买药,后转至寿康生活广场采购物品。2月1日,因发热、咳嗽由房县人民医院就诊并收住入院,期间除家人外与其他人员接触不详;3日下午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每位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流行病医学调查为了准确查找与张某有密切接触人员,现发布紧急公告如下:
一、请市民根据张某1月20日至31日活动轨迹,回顾是否与张某有接触,如有密切接触,请时刻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并立即与疾病控制部门联系,十堰市疾控中心:07198653676;房县疾控中心:0719-3223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