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爱心单位、组织、人士:
疫情无情人有情,爱心互助显大爱。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房县红十字会、房县融媒体中心和房县卫生健康局联合向全社会发出“开展‘携手同心、守望相助’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专项募捐活动”的倡议,号召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伸出温暖的双手,让爱心汇聚成江河湖海,为齐心协力战胜疫情,为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尽一份责任。
一、捐赠内容
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此次活动募集的善款、物资,将全部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当前急需疫情防控物资包括:医用设备、医疗设备、试剂、药品、医用帽、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手术衣、长筒胶鞋/防水、防污染鞋套、防污染靴套、一次性圆帽、护目镜、消洗设备、耗材(其中口罩需求量较大)等。
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且限于以下品种:N95口罩,GB19083-2010应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应符合《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一次性医用口罩,符合GB 19083-2010标准防护服,GB19082-2003应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GB10213-2006应符合《一次性医用橡胶检查手套标准》。
二、捐赠方式
房县红十字会负责接受医用耗材、防护用品等专项物资。联系电话:0719—3247173,联系人:杨 兴13636143978。
接受捐赠户名:房县卫生健康局(红十字会暂与卫健局统一接受捐赠);
捐赠账号:82010000003929796;
开户行:湖北省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三、捐赠用途
捐赠资金属非定向的,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属定向的,依法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安排使用。捐赠的物资原则上由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四、信息公开
(一)通过转账和网络捐赠的爱心单位或个人请在捐赠时注明捐赠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房县红十字会将出具合法票据并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减免。
(二)此次募捐活动所接收的捐赠款物,将及时向社会公开,使用情况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
房县红十字会
房县卫生健康局
房县融媒体中心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