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安厅通告: 严厉打击六类涉医违法犯罪-今日房县网-- 房县门户
  • 新闻热线:0719-3231616

湖北省公安厅通告: 严厉打击六类涉医违法犯罪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30日

1月29日,湖北省公安厅发布通告,全省公安机关将对六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努力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全力服务防治疫情工作大局。

通告全文如下:

湖北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医

违法犯罪维护医疗秩序的通告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无私奉献、日夜坚守,持续奋战在防治工作最前线。当前,少数地方出现妨碍疫情防治、故意传播病原体、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为切实保护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服务疫情防治工作大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各大医疗机构及其留置观察点是对抗肺炎疫情、挽救群众生命的最重要场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

二、新型冠状病毒携带者在公共场所向他人吐口水,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严重后果的;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情节严重(恶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医疗机构起哄闹事、无事生非、随意滋扰医疗机构等寻衅滋事行为,造成医疗秩序严重混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医疗秩序,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肺炎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有以上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0年1月29日

【房县融媒体中心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房县融媒、今日房县”、“来源:今日房县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房县融媒体中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今日房县)”XXX(非房县融媒体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
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3231616

主办:中共房县县委 房县人民政府 承办:房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17 编辑部:0719-3231616 投稿邮箱:fxxwzx@163.com 鄂ICP备10202578号 鄂公网安备42032502000105号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今日房县微信公众号、今日房县报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