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陈婷婷报道 为进一步加强惠农资金的管理、推进专项资金备案制度的落实,县民政局会同县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对全县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专项清理检查的通知》,由县监察局局长任组长、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五个清理检查专班,于五月中旬,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清理核查为主要内容的清理核查活动。
此次专项清理检查将以民政部门上报县第二纪工委的专项资金备案表为依据,严格落实每一项专项资金的发放、使用、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民政专项资金申报、审批、使用、发放过程中是否存在七个方面的问题,即:弄虚作假,套取对象资金;资金发放不及时,滞留专项资金;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在对象审批和资金发放过程中滥用职权、优亲厚友、徇私舞弊;未按规定实行社会公示制度;会计核算不真实,不规范;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以及其他违纪违规问题。
为使本次清理检查顺利进行,县监察局、民政局互相配合,形成合力,组织实施检查工作。此次专项清理检查活动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到走访行政村不少50%,抽查的各类对象不少于各类救助总人口的20%。要求各乡镇(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报告报县低保局,由检查小组进行分组检查。对各乡镇(场)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进行限期整改;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摸清情况、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对在清理检查中,发现报告备案中瞒报、谎报、漏报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对清理检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将依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党政纪律处分,对触犯刑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此次房县开展的专项清理检查活动,将在全县20个乡镇(场)全面展开,于6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