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况玉坤 报道:11月13日上午,县委、县政府在诗经剧场8号会议室召开了全县产业扶贫、光伏扶贫和扶贫车间工作会议。各乡镇分管领导、财政所三资会计和产业办主任以及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县委副书记肖大有、副县长冉瑶函,县政府党组成员周天明出席会议。会议由冉瑶函主持,肖大有同志作重要讲话。
县政府党组成员周天明同志领学了省扶贫办和县政府关于光伏扶贫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规定,县政府办副主任、光伏办主任向昌林安排部署了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我县的光伏扶贫工作任务,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陈朝晖安排部署了当前产业扶贫和扶贫车间的台账建设等工作。
肖大有强调,我县光伏扶贫项目已从建设期转为运营管理维护期,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重点抓好电站资产安全监管、光伏扶贫收益资金使用合规两个方面的工作。在电站资产安全监管方面,肖大有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村委会负具体监管责任,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凡建有电站的村,均应设置电站安全监管员公益岗位,聘请有一定文化、有体力、有能力、责任心强的贫困户任电站安全监管员,并明确了电站安全监管员的职责,要求各乡镇必须把各村的电站安全监管员立即配置到位,并按县光伏办统一要求开展监管工作。
在光伏扶贫收益资金使用方面,肖大有指出,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和财政所共同负责,村委会必须严格使用程序,从分配方案的议定到公示,一个环节都不能少,严格支出范围,收益资金只能用于支付贫困户参加的公益岗位、小型公益事业、扶贫补助和扶贫奖励四个方面,严禁超范围支出,财政所严把核销关,凡超范围支出和程序不合规的,一律不予核销入账,要求县光伏办对全县2018年收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有问题的,必须在11月20日之前整改到位。同时,肖大有还强调了村级光伏扶贫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和运维工作,确保全县所有电站的发电能力超过国家考核的指标。要求县光伏办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严肃光伏扶贫年度考核工作,各乡镇负责人就安全监管和资金收益分配作了表态性发言。
最后,肖大有对产业扶贫和扶贫车间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再督办再安排。
会后,县光伏办按照会议要求,组织县审计局和财政局对全县2018年度光伏收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下发了书面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拨付了2019年度全县各村的光伏扶贫收益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