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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赴我县开展乡村振兴立法调研活动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4日

今日房县网讯 记者 宋钱 通讯员 刘林 报道  为进一步摸清基层在实施乡村振兴中存在的问题和需求,12号,省农业农村厅一行深入我县开展乡村振兴立法调研活动,进一步修改完善《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起草工作。副县长冉瑶函参加调研活动,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立法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我县窑淮镇陈家浦村志跃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三岔村肉兔养殖基地、军店镇中村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实地查看了产业扶持项目、增收致富门路和美丽乡村建设情况,与乡镇干部面对面交流,了解各自在开展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

在座谈会上,副县长冉瑶函汇报了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县直各部门负责人就《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提出各自修改意见,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在乡村振兴中丞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如何因地制宜的发展特色产业,如何通过制度性安排,解放思想,真正发挥基层的创新和创造能力,从而使《湖北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发挥实效,落到实处,使制定的条例真正为民所用,造福人民,而不是增加基层的负担,从而有效推动乡村振兴。

就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的修改,冉瑶函希望,加大对贫困地区产业培育力度,建立大型央企与贫困地区的结对帮扶机制,共同开发贫困地区优势资源,培育重大特色产业,帮助贫困地区提升造血功能;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力度,在贫困地区实施的重大项目,取消或最大限度减少地方配套资金,让深度贫困地区轻装上阵;加大对贫困地区的生态补偿力度,进一步提高对贫困地区的生态补偿标准,形成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增长机制,适应环境保护和脱贫攻坚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强乡村治理,加强乡村振兴的法制化保障,从国家层面就乡村振兴进行立法,通过立法明确各类参与乡村振兴主体的责任义务,规范其行为,确保乡村振兴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有序、持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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