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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道路运输联合执法严惩超载超限和无证运输违法行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1日

今日房县网讯  记者 代世旭 通讯员 李敏 报道: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砂石料开采、加工、经营及运输行为。连日来,县政府组织县水利和湖泊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9个相关部门开展道路运输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超载超限和无证运输违法行为。

记者31号晚上在环城北路李湾路段看到,执法专班正在对沿路通行的载重车辆一一进行登记检查,当晚,当场查扣非法运输车辆一台。据了解,本次治理主要针对河道和耕地内非法采砂加工和运输行为、超载和超限运输的车辆和船舶、无证运输、不能证明砂石合法来源、非法买卖出租占用土地进行砂石生产加工运输、沙石运输车辆没按规定覆盖或带泥运输,以及运输过程中漏洒和扬尘对环保造成影响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联合执法小组将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地点的方式对我县东、南、西、北四个出入口及县城内进行定联合执法检查,对河道、耕地和矿山内非法采砂、非法采石行为、超载超限非法运输以及无证运输沙石料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打击。

《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装运没有合法来源凭证的河道砂石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扣押违法运砂车辆(船舶),没收违法所得和所运砂石,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收购、销售没有合法来源凭证的河道砂石的,由河道采砂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砂石,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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