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王淑兰 报道: 据县统计部门统计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县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6.1%,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7.4%,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5%;生活费用价格上涨8.3%,上年“翘尾”因素影响4.6个百分点。商品零售价格同比上涨6.7%;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同比上涨8.3%。
从所调查的八大类看,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七升一降”: 除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下降1.3%外,其余七大类均上涨,食品类、烟酒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交通和通信类、衣着类、居住类价格分别上涨14.9%、3.0%、1.1%、4.0%、4.1%、1.3%、4.2%。其中,食品、居住类是拉动全县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二者共拉动全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4.5个百分点。
从一季度各月CPI运行轨迹来看,1月CPI同比上涨5.5%;2月适逢春节,消费升温,CPI同比高涨6.1%;3月份虽然节后需求减弱、气温有所回升,肉禽蛋菜等食品价格环比下跌,但由于粮食及制品、食用油是去年下半年涨价,肉禽蛋价格也随着上涨,受其翘首因素的影响,CPI同比仍上涨6.6%。
据了解,今年一季度我县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比全国平均上涨幅度的4.9%高出1.2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上涨的5.7%高出0.4个百分点,比十堰市的5.2%高出0.9个百分点,在全市排列第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