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李远超 报道:近日,房县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代明军组织化龙供销社及县建林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协调会议,成功化解一起长达6年的历史遗留问题。
按照房县人民法院民事(2014)鄂房县民二初字第00134号判决,县建林置业公司多次向化龙供销社索要垫付的搬迁费及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延期支付加倍利息55.8万元。县供销社作为主管单位,在详细了解当时化龙供销社与龙春建签订的《化龙供销社办公大院联合开发建设合同》没有履行到位,双方都有责任,经过协商调解达成45.00万元本息和解。
近年以来,县供销社党委、理事会、监事会全面贯彻落实“坚持经常下访,坚持领导接访,坚持问题导向”的工作机制和“平时抓,抓平时,抓细抓小抓落实”工作理念,以担当的精神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在企业改制中疏理消化一批问题,在平时督办检查中发现处理一批问题,在自查自纠中剖析解决一批问题,在群众监督中挖掘查处一批问题”等方式多种途径化解矛盾。针对发现的不同问题采取提醒、告诫、协商、督查、索要结果等形式,把问题和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据悉,2018年消化历史遗留问题5件,实现了知悉必处理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