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日前,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对2018年度省级生态乡镇和省级生态村进行命名,我县1镇8村上榜。
分别为:军店镇,城关镇三海村、五台乡金牛寺村、尹吉甫镇双湾村、野人谷镇西坪村、野人谷镇三座庵村、窑淮镇铺沟村、窑淮镇东沟村、军店镇月明村。
据悉,省级生态乡镇评选条件包括建立乡镇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成立以乡镇政府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省级生态乡镇规划或方案并组织实施;80%以上行政村达到市(地)级以上生态村建设标准;近三年内无较大(Ⅲ)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等。
省级生态村评选条件包括村域布局合理、村容整洁,管理有序,宅边路旁绿化、水清气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