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号公告
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房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6日在诗经剧场举行,会期四天。
房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18日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号公告
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房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6日在诗经剧场举行,会期四天。
房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18日
下一篇:房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召开
|
【房县融媒体中心版权与免责声明】
|

扫描二维码关注今日房县微信公众号、今日房县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