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记者 陈锐 报道: 11月30日,我县召开实施农村非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专题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纪道清,县委副书记肖大有,县人大副主任丁杰,县政府党组成员熊祖友出席会议。县政府办、扶贫办、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议听取并讨论房县《关于实施农村非贫困户危房改造的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与会县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就《意见稿》实施原则、标准、建设和资金管理等内容提出了修改建议。
据《意见稿》显示,我县拟计划对除财政供养人员,“四类重点对象”(“四类重点对象”指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外的,农村仅有一套住房的农村危房户进行危房改造。改造对象由各乡镇按“户申请、群众评、村认定、两公示、乡审定”的要求确定;按照凡属外出购房、新建房屋后遗留、废弃危房一律拆除,凡属C级危房一律改造,D级危房一律重建的原则进行改造;农村危改资金筹措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按照房屋改造户均不超过3万元,房屋拆除每间1500元,栏圈、厕所、柴棚等附属建筑10元每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助;危改房屋的重建、修缮,以农户自建、自己修缮为主,农户确有困难不能自建、修缮的由乡镇组织统建,其中重建房屋人均面积不能超过25平方米;危改项目的建设管理、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竣工验收工作将由各乡镇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县精准扶贫指挥部、住建局、国土局等部门指导。
具体实施方案、补助标准将在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后,报送县委常委会审议后确定。
纪道清强调,对非贫困户进行危房改造是加快实施农村安居提升工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重大利好政策,对我县早日实现让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顺利实现全县脱贫摘帽意义重大。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开展调研,认真梳理影响该政策推进工作的难点问题,摸清现有非贫户危房底数,并对一般群众、涉及财政供养人员等危房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为进一步完善危改政策提供数据支撑。
纪道清要求,为确保该《意见稿》正式通过后顺利实施,各乡镇要提早谋划,务必在12月底前将全县危房情况底数摸清;在正式政策出台后,要高度统一思想,按照统一口径宣传政策,确保政策宣传不走样;要严格按照户申请、群众评、村认定、两公示、乡审批的原则,把好危改对象审定程序;扶贫办、住建、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指导乡镇开展好危改对象审批、工程建设、施工、验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