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记者 陈锐 通讯员 王万军 报道: 8月28日,房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高明哲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权、胡维英、谢永翔、李相明、丁杰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肖大有,县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人,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教工委的执法检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的执法检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县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分项预算和部门预算;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半年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检察院半年工作报告。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高明哲要求,要进一步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努力把旅游事业做大做强;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法律责任,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责任底线;要进一步规范我县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加强招投标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打击违法行为,坚决制止招投标中的腐败行为。要严格执行财政分项预算和部门预算,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合法性、严肃性,努力打造阳光财政。“两院”要再接再励,再加措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