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记者 唐玉 报道: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7月26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县《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权参与检查。
此次检查通过现场察看、查阅档案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先后检查了房县久澳化工有限公司、驰安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碧桂园建筑施工现场、半岛湾空气自动检测站、房县红岩砖厂等地《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建议。
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我县《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部分乡镇、县直单位、被检查企业的交流发言,进一步收集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自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施行以来,我县认真开展了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使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但仍然存在少数企业环保意识淡薄、部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开展滞后、建筑施工扬尘和渣土车监管力度不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尚未形成合力等问题。
会议要求,要加大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增强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营造全民学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和各相关企业、经营单位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确保“有污染,必联动”,全力降低本地污染源对空气质量的影响;要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力度,加强环境监管,严厉打击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为,杜绝“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等现象;要进一步加强综合防治,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的机制,加强检查与考核;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以更大的决心和更有效的举措,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使我县的天空更蓝、空气更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