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记者杨珩 通讯员王万军 报道: 7月13日,房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高明哲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维英、谢永翔、李相明、丁杰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王宇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肖大有,县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县检察院检察长柯昌宏作《宪法修正案》学习辅导;审议批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人大代表辞职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房县人民政府关于将房县南大街(城中村)等四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财经委关于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健康扶贫情况的工作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教工委的视察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法制委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山羊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的视察报告。
高明哲要求,要强化对《宪法修正案》的学习,做到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严守法规,发挥好宪法在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中的指导作用;要强化工作监督,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开展重点监督,全力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增长,脱贫攻坚任务高质量完成,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要强化工作作风转变,全力投身于全县经济建设,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真正履行好“人大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扎实为人民多办实事,多办实事好事,让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