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睿
综述
弟弟买新房,哥哥借用旧房,却拒不归还。怎么办?
近日,房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两入深山调解,成功执结了一起亲兄弟间归还占用房屋的案件。
2000年,门古寺镇项家河村一对兄弟,在村干部的见证下协商达成分家析产协议,约定哥哥分得正房两间,弟弟分得正房一间、偏房一间及空场。因弟弟另行购买房屋居住,分得的房屋暂时空置。2007年,哥哥找到弟弟商量将空出的房屋暂时借给其居住,如以后经济条件改善,可协商购买,至此,房屋由哥哥一家居住至2015年。2015年,弟弟要求哥哥搬离并返还房屋,哥哥以自己已经购得该房屋为由,拒绝搬离。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诉至门古法庭,法庭认为弟弟否认哥哥支付购房款的情况下,哥哥也未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其购买了弟弟分得的房屋,依法判决其返还占用的房屋及空场。
兄弟俩被的矛盾日积月累,彼此态度都很不友善。2017年6月14日,法院干警决定到兄弟二人居住的门古镇项家河村实地查看房屋占用情况。在这次上门之前,承办干警已经为兄弟二人先后组织了三次调解工作,二人矛盾都没有得到化解。这次调解,哥哥一改“房子是我的,肯定不还”的态度,弟弟家的态度也明显和缓。做笔录时,哥哥突然提出一个意见:儿子腊月要结婚,等婚后孩子们都出去打工,想等用房不那么紧张时再归还房屋。后经多方集中联调,2018年1月18日,双方签订归还协议,约定于2018年3月3日退还房屋,至此,该案执结。
3月9日,承办该案件的干警再次接到弟弟电话:哥哥还是没搬,法院还得管。执行干警联系哥哥,哥哥又提出:不是不搬,腾房时总得有人证明。执行干警遂与其约定,下周一再次上门,协助其搬家。3月12日,执行干警带着法警二赴项家河村,帮助其将正、偏房放置的家具和粮食搬空,封门并记录清单,当两家代表分别在执行清单上签字后,在场的执行干警和村委干部们才觉得心中落定,至此,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一波三折终于事了。
法
官
说
法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本案中,当事人对涉案房屋及空场的所有权并无异议,理应归还。
本案双方当事人属亲属关系,却因家庭内部经济、财产纠纷走上法庭,让亲情陷入尴尬和无奈的境地。兄弟二人开始的寸步不让,到达成一致意见时的缓和协商,亲人之间更需要沟通与理解,宽容与体谅。在人际关系中,亲情是最宝贵的感情,亲情不应被物质利益所淹没。作为案件的承办者、裁量者、执行者,我们也不希望这类型的官司一次又一次的冷冰冰地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