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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普法办、司法局就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答记者问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30日
正值举国上下热火朝天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我们即将迎来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就国家宪法日活动,本网记者采访了县普法办主任、司法局长吴杰同志。
  问:请问国家宪法日是如何设立的?
  答:“12.4”国家宪法日是在我们党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诞生的。2001年,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四五”普法规划规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10月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规定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问:为什么要设立国家宪法日?
  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推进宪法普及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通过组织广大群众深入学习宪法法律,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以此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理念,使法治真正成为根植于公民内心的信仰。
  问: 2017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什么?我县开展哪些主要活动?
  答: 2017年宪法日的活动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县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办《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方案》,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主要开展“八个一”活动:一是开展一场集中宣传。12月4日上午,组织县50多个单位统一在“唐城广场”集中搭设法治宣传台,向广大群众印发宣传资料、义务解答法律咨询等活动。届时,县四家班子领导将赴现场视察指导。二是召开一次“12.4”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定于11月28日召开各战线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就学习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学习宣传宪法进行深入研讨。三是开展一次集体学习宪法和宪法宣誓。各乡镇、各单位开展集体学习宪法法律活动,组织公职人员进行一次宪法宣誓。四是开展一次“法律六进”。县直各单位组织宣讲团队和普法志愿者深入机关、乡村、学校、企业、社区、单位等,开展法治宣传、咨询和服务活动。县教育局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晨读宪法”活动。五是组织一次法律统考。县普法办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参加全省无纸化学法用法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六是悬挂一条巨幅标语。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悬挂法治宣传横幅或垂幅。各窗口服务单位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七是开展一次法治惠民。县直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组织开展一次法律便民、法律惠民活动。八是开展一次媒体公益普法行动。县广播电视台、今日房县报、房县政府网、房县新闻网等媒体开展一次公益普法活动,综合使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专题节日等形式,开展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宣传。
  问:如何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推进我县“七五”普法工作?
  答: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大力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批转的“七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七五”普法的决议,扎实做好“七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一是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教育活动。各执法部门要主动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既要抓好系统内学法用法,又要积极开展社会普法,不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日常学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完善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年度述法。组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在线学法及考试。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要狠抓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村(居)民这个“广泛多数”的普法教育,引导村(居)民积极学法、自觉守法、正确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县所有承担社会管理、社会服务职能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都是普法责任主体。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各各年度普法任务,严格检查和考核。各单位要坚持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普法,针对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普法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举办听证会、座谈会、协调会等形式,积极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提高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三是深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全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着力建成一批法治文化广场、主题公园、体验馆等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推动在公共场所和服务窗口单位设立法治文化设施。四是大力开展法治创建,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化依法治理,在普法中开展法治创建,在法治创建中开展生动的普法教育。大力开展法治乡镇、法治单位、法治学校、法治医院、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等系列创建活动。在全县开展十大法治乡镇、十大法治单位、十大法治学校、十大法治医院、十大诚信守法企业、十大法治人物等评选活动。争创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法治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乡村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推动基层社会管理和依法治理水平。五是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广播电视、报纸期刊、政府门户网站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开办一个普法专栏。《今日房县》报负责开办一个普法专版。县政府网站负责开设一个普法专页。各新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并定期更新。六是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努力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手机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开展新媒体普法益民服务,组织新闻网络开展普法宣传,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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