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社会效益,助力房地产行业 “去库存”,帮助广大干部职工解决住房困难,切实将住房公积金发挥出最大效应,让更多人群享受到这一项政策红利,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及湖北省政府印发的《湖北省房地产去库存专项行动方案》文件精神。
近日,经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现允许放开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到房县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政策解读如下。
三类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户具体操作流程
⒈开户条件。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中国公民,从事个体经营、进城务工、自由职业的人员均可办理公积金缴存业务。
⒉开户资料。①个体工商户: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②进城务工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辖区内劳动合同;③自由职业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辖区内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
⒊填写《个人开户审批表》。
⒋按要求到指定银行进行转账。
⒌携银行进账单来办事处大厅前台入账和开票。
⒍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三类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好处
⒈开户手续简单便利。三类人员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辖区内劳动合同,自由职业者需提供辖区内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即可办理公积金开户。
⒉缴存基数灵活适宜。开户缴存者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自行选择缴存基数,月缴存基数标准为1100元----5625元。个人缴存户缴存比例为16%,月缴存金额:176元——900元。
⒊随缴随办随到随贷。开户者在缴存时,一次性补缴六个月以上即可享受公积金贷款的所有政策。
⒋不同身份同等待遇。“三类人员”只要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即可享受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同等的购房、建造、翻建、装修贷款政策和支取政策。贷款额度为:在房县购房最高可享受35万元的贷款额度,在十堰市区购房最高可享受50万元的贷款额度,具体可贷款额度视个人还款能力和个人征信报告情况而定。
5.账户资金享受回报。缴存人账户资金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所得利息直接划入缴存者本人账户。
三、“三类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要求
按月或按季缴存,可通过银行柜台、手机银行、支付宝等方式进行缴存。
四、个人缴存查询
⒈携本人身份证来恒通商务大厦六楼房县公积金办事处大厅查询;
⒉登陆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3.登录十堰住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
4.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0719-12329;
房县办事处电话:0719-3249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