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杜德仕报道: 5月26日,在城关镇东城门路一中路边摆摊的商贩饶某因殴打城管执法人员,被房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行政拘留3天。
25日17时许,房县城管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房县一中周边开展治理乱摆摊设点行动时,发现推着手推车的饶某正在房县一中对面人行道上卖煎饼,在要求他将手推车推走时,遭到饶某的拒绝,饶某为此与执法人员发生口角,随后饶某抓了一把辣椒油朝一名城管队员脸上及身上撒,并持一根铝合金棒子朝城管队员背上打,致城管队员受轻微伤。当时两名城管队员一直保持克制,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文明执法。
“当时我们让他将手推车推走时,他也没说话,突然就在装有辣椒油的盒子里抓了一把朝我脸上撒过来,当时我眼睛就看不见了,感觉特别难受。”执法队员回忆说,为保存证据,同伴拿出执法仪拍摄取证,这一举动导致对方更加激动。“看到我们摄像后,饶某顺手拿了一根棒子朝我背上打了两下。”执法队员说,期间他们一直好言劝阻。城关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及时出警,对饶某进行批评教育。
26日,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李某处以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