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务用车喷涂统一标识 下月起“亮明身份”上路-今日房县网-- 房县门户
  • 新闻热线:0719-3231616

湖北公务用车喷涂统一标识 下月起“亮明身份”上路


作者: 来源:湖北日报网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9日

昨日,省直机关汽车修理中心,几辆公车正在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和监督电话。 楚天都市报记者魏铼摄

公务用车喷涂标识 楚天都市报记者魏铼摄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王荣海)记者昨从省车改办获悉,本月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车将喷涂统一标识,接受社会监督。5月底前,除特殊用途车辆外,全省公务用车将喷涂公务用车专用标识,“亮明身份”上路。

喷涂统一标识的公车包括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完成后保留的应急用车、机要通信用车、休干用车及其他车辆。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已喷涂标识的,保持原标识不变。

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包含“公务用车”四个字和一个所在地区公车违规问题专用举报电话。喷涂标识位置为公车的正、副驾驶车门正中位置,不得擅自变动喷涂位置。

昨日上午,记者在武昌水果湖省直机关汽车修理中心看到,不少停放在这里的公车身上已喷涂了“公务用车”标识,并印有监督电话,省直机关公车监督电话为027-87233239,喷涂在正副驾驶车门正中位置,深色车辆喷涂白色标识,浅色车辆喷涂黑色标识,十分醒目。

省车改办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严禁酒后驾驶公车;严禁用公车办理私人事务;严禁用公车培训驾驶技能;严禁将公车停放在居民小区等非指定停放地点;严禁用公车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严禁用公车旅游;严禁将公车外借个人;严禁污染、损毁公务用车标识。

省车改办表示,对发现拒不喷涂公车标识、故意遮盖标识、擅自损毁标识以及被群众举报公车私用的单位和人员,一经查实,将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并予以通报和曝光。

今后,公车有了统一标识,直接亮明“身份”,更易于公众监督。常年关注公车改革的省政协常委、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认为,公车喷涂统一标识后,市民可随时随地监督公车使用情况,让公车在阳光之下运行,避免公车私用。

【房县融媒体中心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房县融媒、今日房县”、“来源:今日房县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房县融媒体中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今日房县)”XXX(非房县融媒体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
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3231616

主办:中共房县县委 房县人民政府 承办:房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17 编辑部:0719-3231616 投稿邮箱:fxxwzx@163.com 鄂ICP备10202578号 鄂公网安备42032502000105号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今日房县微信公众号、今日房县报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