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通报了全省盐业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安排,省国资委、食药监局等部门结合部门职能作了交流发言。根据国务院印发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
会议要求,要深刻领会推进全省盐业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增强自觉性,清楚认识盐业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是事关百姓用盐需求、惠及民生的现实需求,是推进盐业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内生需求;要吃透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全省盐业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要落实改革重点,严守改革底线,加强组织保障,完善政策措施,保障食盐安全,稳定食盐价格,促使盐业市场健康发展,支持盐业企业做优做强,确保全省盐业体制改革顺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