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忠任湖北省委书记 王国生提名为省长候选人-今日房县网-- 房县门户
  • 新闻热线:0719-3231616

李鸿忠任湖北省委书记 王国生提名为省长候选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6日
新华网北京12月6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决定:

图为李鸿忠同志。

  李鸿忠同志任湖北省委书记;罗清泉同志不再担任湖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图为罗志军同志。

  罗志军同志任江苏省委书记;梁保华同志不再担任江苏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图为王国生同志

王国生同志任湖北省委副书记,提名为湖北省省长候选人。王国生原为江苏省委副书记。

    李鸿忠简历

    中共湖北省委副书记,湖北省省长。

    汉族,1956年8月生,山东昌乐人,1976年12月入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师。

    1975-1978年 辽宁省沈阳郊区知青,大队民兵连长、治保主任、团总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

    1978-1982年 吉林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学习

    1982-1984年 辽宁省沈阳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干部

    1984-1985年 辽宁省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组副组长,省委办公厅秘书

    1985-1987年 电子工业部办公厅秘书、副处级秘书

    1987-1988年 电子工业部党组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1988-1995年 惠州市副市长(挂职。1991.10 电子工业部定为副厅级干部)

    1995-1996年 惠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6-2000年 惠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1996.09-1997.07 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0-2001年 惠州市委书记

    2001-2002年 广东省副省长

    2002-2003年 广东省委常委、副省长(其间:2003.01-2003.06 任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2003-2005年 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2005-2007年  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5.03-2005.06 任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市长)

    2007年       中共湖北省委副书记, 湖北省副省长、代省长

    2008年       湖北省省长

    是中共第十六、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人民网12月6日电 (记者 顾兆农)中央决定和批准,李鸿忠同志任中共湖北省委书记,提名为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不再担任湖北省省长职务。

    王国生同志任湖北省委副书记,提名为湖北省省长候选人。王国生原为江苏省委副书记。

王国生简历

  王国生,男,1956年7月出生,汉族,山东东阿人,研究生文化程度,中共党员。

  1974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山东省东阿县大桥公社***团委书记,公社党委副书记,东阿县文教局干事,聊城地委宣传部干事、办公室正科级秘书、组织部副部长兼干部科科长、组织部长、地委委员兼高唐县委书记、地委副书记兼高唐县委书记,山东省劳动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山东省贸易厅厅长兼省政府财贸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中共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委书记,中共连云港市委书记,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等职。

  2010年12月,湖北省委副书记,湖北省副省长,***省长。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罗志军简历

    中共江苏省委副书记,江苏省省长。

    男,汉族,1951年11月生,辽宁凌源人,1969年4月入党,1968年2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1968年2月,海军北海舰队战士、文书、***;

    1978年9月,北京医用射线机厂团委书记;

    1980年12月,中国青年报社干部,发行处副处长,报社副秘书长,秘书长;

    1990年7月,中日青年交流中心管委会委员、副总经理;

    1993年2月,共青团中央常委、实业发展部部长,团中央常委、实业发展部部长、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董事长(其间:1994年1月至1995年9月,中国政法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政治学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5年9月,南京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1年9月,南京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1年10月,南京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2年1月,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3年4月任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

    2008年1月任江苏省委副书记,江苏省副省长,代省长。同年1月31日当选江苏省省长。

    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房县融媒体中心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房县融媒、今日房县”、“来源:今日房县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房县融媒体中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今日房县)”XXX(非房县融媒体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
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3231616

主办:中共房县县委 房县人民政府 承办:房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17 编辑部:0719-3231616 投稿邮箱:fxxwzx@163.com 鄂ICP备10202578号 鄂公网安备42032502000105号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今日房县微信公众号、今日房县报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