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房党监报道: “房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2017年清明节假日期间,你县14台公务、警务车辆涉嫌违规使用,请在规定时间内调查处理,并将结果上报。”这是省市纪委协调相关部门应用大数据手段和监控后台,在公车管理使用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涉嫌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线索后的交办电话。按省市要求,县纪委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分3个小组第一时间入驻相关单位进行初查核实。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宇星表示,“违规使用公车属顶风违纪、影响恶劣,调查处理时要一寸不让、一丝不放、一视同仁,不管什么部门、牵扯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经调查,交办问题线索中,有12台车辆分别在执行正常一般公务、应急公务和执纪执法执勤活动;野人谷镇财政所和县人民法院青峰法庭的2台车辆因违规使用,4名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诫勉谈话处理。
县纪委、监察局要求全县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认真落实市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六个严禁”纪律要求,加强公车管理,不断规范、完善公务用车管理的各项措施,做到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车。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擅自扩大公车使用范围、擅自使用公车接送上下班、接送参加非紧急会议、保障一般公务出行、不按规定地点停放及节假日期间上路行驶等六类突出违纪违规问题保持“零容忍”,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名通报曝光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