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重申“十个严禁”防治“节日病”-今日房县网-- 房县门户
  • 新闻热线:0719-3231616

房县重申“十个严禁”防治“节日病”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6日

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程剑峰 报道: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房县纪委日前下发通知,重申“十个严禁”纪律要求,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十个严禁”,即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土特产品、购物卡等年货节礼以及搞互相走访、送礼等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福利待遇,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工会会费;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以团年、表彰等名义公款吃喝,以及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带彩”娱乐;严禁公车私用私驾、违规停放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组织参加迷信活动等。

该县要求各级党组织严明“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入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在全县形成整治“节日腐败”的强大声势。

此外,在元旦、春节期间,该县纪委将成立3个工作小组,针对公款消费、公车管理和干部作风等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活动,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实时点名通报曝光,绝不姑息。

【房县融媒体中心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房县融媒、今日房县”、“来源:今日房县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房县融媒体中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今日房县)”XXX(非房县融媒体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
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3231616

主办:中共房县县委 房县人民政府 承办:房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17 编辑部:0719-3231616 投稿邮箱:fxxwzx@163.com 鄂ICP备10202578号 鄂公网安备42032502000105号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今日房县微信公众号、今日房县报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