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药监局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守护居家用药安全-今日房县网-- 房县门户
  • 新闻热线:0719-3231616

县食药监局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守护居家用药安全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5日
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高杨  报道:  在3月15日消费者维权日到来之时,县食药监局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联合十堰市用心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堰市圣和堂医药有限公司等4家药品销售企业和50多家药品销售连锁门店,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清理活动,保障市民日常家庭用药安全。
    过期药品处置不当既危害健康,又污染环境,更是不法分子利益链条的源头。因此,县食药监局诚邀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中来,如果家中存放有过期药品,可从今年3月份开始到我县悬挂有“十堰市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单位”牌匾的药店进行有偿回收兑换,各定点回收药店将按过期药品市价20%—50%兑换等额代金券,代金券可在今后购买药品时作为现金使用,并且承诺凡在药店营业时间内随时接受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
    为使药品回收过程安全、规范,防止过期药品流入不法渠道,县食药监局将按照统一的回收标示流程、统一的有偿回收条件、统一的登记台账、统一的存放集中、统一的集中销毁,对过期药品回收过程开展全程监督。要求每样回收药品建立专门的回收药品台账,实现回收过期药品来源可追溯、回收有标准、运输有记录、管理有专人,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不按要求回收的药品企业和门店,将取消其药品回收资格。

【房县融媒体中心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房县融媒、今日房县”、“来源:今日房县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房县融媒体中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今日房县)”XXX(非房县融媒体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
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3231616

主办:中共房县县委 房县人民政府 承办:房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17 编辑部:0719-3231616 投稿邮箱:fxxwzx@163.com 鄂ICP备10202578号 鄂公网安备42032502000105号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今日房县微信公众号、今日房县报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