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高杨 报道: 在3月15日消费者维权日到来之时,县食药监局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联合十堰市用心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堰市圣和堂医药有限公司等4家药品销售企业和50多家药品销售连锁门店,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清理活动,保障市民日常家庭用药安全。
过期药品处置不当既危害健康,又污染环境,更是不法分子利益链条的源头。因此,县食药监局诚邀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中来,如果家中存放有过期药品,可从今年3月份开始到我县悬挂有“十堰市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单位”牌匾的药店进行有偿回收兑换,各定点回收药店将按过期药品市价20%—50%兑换等额代金券,代金券可在今后购买药品时作为现金使用,并且承诺凡在药店营业时间内随时接受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
为使药品回收过程安全、规范,防止过期药品流入不法渠道,县食药监局将按照统一的回收标示流程、统一的有偿回收条件、统一的登记台账、统一的存放集中、统一的集中销毁,对过期药品回收过程开展全程监督。要求每样回收药品建立专门的回收药品台账,实现回收过期药品来源可追溯、回收有标准、运输有记录、管理有专人,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不按要求回收的药品企业和门店,将取消其药品回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