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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房县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2日
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杜斌 报道: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城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和使用,确保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治理水污染,《房县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于近日正式出台实施。
  据悉,《办法》对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征收使用和监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规范全县城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提供有力依据和保障。该《办法》共三章二十条,由总则、征收方式、使用和监管三部分组成。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坚持依法征收污水处理费,合力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规定了在全县行政区域内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排水管网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实施排水前,应当如实填写《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并持有关资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手续;规定了污水处理费专项用于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优先支付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费;规定了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征收对象、单位和个人违反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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