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人口和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县人口计生局将以“服务经济、深化服务、提升水平”为宗旨,坚持“服务经济、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行风标准,弘扬“三干”精神,促进全县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现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并诚恳接受监督。
一、履职为民。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着力解决广大育龄群众的生殖保健权益,进一步深化优质服务,加快创省优、国优步伐,不断提升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水平,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政务公开。凡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重要政策和行政审批事项通过计生专网、阳光计生“三公开”向社会公开,杜绝暗箱操作,坚持“阳光运行”,凡涉及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以及执法程序、处理依据等,在公共场所或信息网络公开,让群众知晓计生政策。
三、热情服务。对前来办事人员做到热情服务,耐心解答,做到常事速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属于本部门业务范围的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完毕;不属于人口计生部门管理范围的,做到细心解释,并尽可能告知办理途经。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待清楚,不让服务对象重复跑路。对群众的诉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文明执法。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礼貌、行为规范、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使用文明用语,禁止“生、冷、硬、横”,杜绝不文明、不公正执法行为。
五、严于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为民、廉政干事。加强干部职工“四德”教育,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不超范围、超标准收费,不搭车收费,杜绝“吃、拿、卡、要”,如有发生,坚决查处,同时,向服务对象公开工作职责、办事纪律、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主动接受监督。
六、依法行政。认真落实“一法三规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查,有查必果,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公开、公正,不发生循私舞弊现象。
七、责任追究。对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职责的,办理推诿,刁难服务对象的,依照法律法规、党纪政纪,从 严追究责任人责任,同时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监督电话:0719—3228256(1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