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正洪指出,聆听讲座后受益匪浅,体会很深,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一是对民警执法执勤活动的要求更高了。民警在执法执勤活动中,遇到报警求助不作为、乱作为,遇到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主动制止,或者制止不力等等,都有可能当被告。二是对公安行政管理的要求更高了。对群众申报办理的有关证照、行政许可不受理,或者受理之后久拖不决、也不给个说法的,那么就会当被告。三是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要求更高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首先要必须合法。未经法核,或者法核把关不严,导致行政败诉的要严肃追责。四是对举证的责任要求更高了。一线执法民警在执法执勤活动中,不仅要规范自己的言行,而且要按照规定,携带执法记录仪等取证设备。五是对出庭应诉的要求更高了。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明确要求单位负责人要出庭应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今后出现的行政诉讼,分管领导要出庭应诉,法制部门和办案单位参加,要形成一种制度。六是对执行判决的要求更高了。
柯正洪要求,全县公安机关要迅速行动,认真学习新修改行政诉讼法。一是要学习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原文和公安部讲座视频。二是要纳入轮值轮训授课内容,结合近年来的行政诉讼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进行讲解培训。三是适应新变化,从点滴做起,从每一起案件、每一次执法活动抓起,做到规范执法,依法办案,减少执法争议,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和败诉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