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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对农村低保对象实行挂牌救助


作者:谭祥军 任吉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8日
“对低保对象实行挂牌管理肯定好!我们在基层操作起来方便多了,既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又使受助对象有穷则思变的压力和动力”。26日,全县各乡镇民政干部到县低保大厅领取低保户标示牌时,对“挂牌救助”这一举措普遍表示欢迎。
  “低保公不公,群众来监督”。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增强透明度,确保国家低保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我县在“三级审核、三榜公示、一卡通发放、定期核查”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挂牌救助管理办法,真正让群众知晓并参与监督。挂牌时间于10月份开始, 11月底检查验收。各乡镇民政办负责发放到户和日常管理,低保对象要在房屋门口醒目位置悬挂低保户标示牌,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期间不得擅自摘牌,经抽查两次未钉挂标志牌的取消享受低保待遇资格。
  “挂牌制”的实施,是我县打造阳光低保的又一举措。“不敢公示、公示模糊、公示期短”等现象都将得到改观;部分低保户在社会舆论的监督下,将会主动放弃享受低保的权益;将有效遏制农村部分小群体利用家族势力评定的“人情保”和“关系保”现象,有力地推动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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