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陆晓月 报道: 近日,房县实验小学出台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规定学校有关岗位在履行常规教育职责的同时,负有与本岗位相关的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因失职、渎职或违规、疏于管理等原因导致职责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学校规定,从学校主要领导到每一名中层干部,再到每一名教职员工都要承担起相关的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要按照“分级管理”、“两手抓”、“以考促管”、“责任追究”的原则,推动学校安全工作机制的完善。据悉,该校把学校安全工作零责任事故纳入各处室、年级考核评价之中,将学校安全工作成效作为先进处室、和谐年级组考核的重要内容,也是教职工学期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