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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肥承诺难实现 工商调解获赔偿


作者:代涛 万日东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7日
13日,在县工商局陵西路分局的调解下,某减肥店老板一次性退还了章女士的预交款400元,一起因承诺减肥的纠纷案划上了句号。
  13日上午,县工商局陵西路分局接到消费者章女士的投诉称,6月2日,经朋友介绍到某减肥店做减肥。店老板承诺,交680元就能减至标准体重108斤,减肥30斤,章女士便决定在此店做减肥。第一次预交款100元,2个月后又交款500元,还相差的80元以及做减肥所需用的精油款200元待达到减肥效果后,再一次性付清。
  8月中旬,章女士大约减肥了10斤,正准备把余款付给店老板时,店老板突然要求她签订一份合同。章女士一看,非常气愤。原来合同上写着680元减10斤,而不是事前的承诺减30斤。店老板对680元减肥30斤的承诺矢口否认。于是,双方发生了激烈争执,最终不欢而散。之后,章女士多次到该减肥店进行交涉,结果无功而返。
  县工商局陵西路分局受理投诉后,及时进行了调查,原来是老板以书面合同否定口头承诺。该分局及时进行调解,经过努力,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最终店老板退还了章女士的预交款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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