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何小玲 刘鹏 报道: 日前,市物价局下发《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正式调整,其中C照培训费最高标准为2900元/人,比之前的最高标准3300元少了400元。
不过,B1(中型客车)、B2(大型货车)等培训费最高标准均比以前提高。其中B1(中型客车)培训费之前为3750元,今起价格调整为4310元;B2(大型货车)培训费之前为5050元,今起涨至7810元。
《通知》规定的培训费标准是十堰最高收费标准,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可在不突破最高标准的前提下,自行确定本培训机构的实际培训费标准。
据悉,驾考收费包括体检费、培训费、考试费和驾驶证工本费。其中,体检费由体检机构在体检时向学员收取,为20元/人;培训费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向学员收取;考试费和驾驶证工本费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学员收取。
在学员报名、培训、考试、至办证过程中,除收取上述费用外,任何与学员培训、考试相关的机构或单位不得向学员单独收取考场适应性训练费、交通费、IC卡费、资料费等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加收和代收费用。
据县物价局,我县两所驾校均已按新标准执行,并将收费项目及标准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进行了公示。市民若发现驾校任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58”进行举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