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许世鹏 报道: 为了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从2014年12月开始,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车窗抛物”专项行动,净化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提升文明交通形象。
房县交警大队建立举报“车窗抛物”奖励制度,查证属实的每起奖励100元。截至目前,大队已收到群众举报13起。同时,大队每天对车辆“车窗抛物”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及时通知路面执勤民警拦载并处罚“车窗抛物”车辆。并及时通知新闻媒体现场采访当事人,曝光违法行为。对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等车辆有“车窗抛物”行为的,通报其所属单位对车辆驾驶人进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