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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大成在《十堰日报》撰文:坚持“五个担当”落实主体责任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9日

县委书记  柯大成


  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房县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坚持责任担当,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作为各级党组织的主责主业来抓,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顽疾”得到有效遏制,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突出问题得到有力解决,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担当率先垂范之责,树立“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旗帜标杆。一是当好“八个表率”。县委常委带头执行中央 “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坚持讲政治、顾大局,作令行禁止的表率;坚持严自律、守规矩,作廉洁从政的表率;坚持尽职责、敢担当,作干事创业的表率;坚持察民情、解民忧,作勤政为民的表率;坚持转作风、抓落实,作真抓实干的表率;坚持严管理、俭办事,作厉行节约的表率;坚持讲民主、促和谐,作团结共事的表率;坚持重品行、看实绩,作选贤任能的表率。二是自觉接受监督。县委常委会带头向全县公开《中共房县县委常委“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承诺》,在办公用房、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等方面严格执行纪律规定。三是坚持示范带动。做到“三个带头”:即县委常委带头,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带头,县直单位局长、书记带头,作讲原则、守纪律、转作风、抓落实的表率。
  担当教育宣传之责,凝聚领导干部的思想共识。一是强化“龙头”意识。今年以来,房县县委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四大家”领导班子联席会,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要求县委常委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县委主要领导在县纪委全会、全县三级干部大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等重大会议上多次部署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二是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中心组专题培训活动2期,邀请市委党校、市纪委领导就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四次全会精神进行了解读,召开了乡镇、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两个层次的座谈会,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就落实“两个责任”作辅导、提要求,提升了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两个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营造宣传氛围。组织开展了“两个责任”主题宣传和调研活动,发放“两个责任”调查问卷表500余份、“两个责任”宣传手册1000多本,在媒体上开办了“落实两个责任大家谈”栏目,营造了落实“两个责任”的浓厚氛围。
  担当组织领导之责,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及时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县委常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将各项具体任务细化到县委常委、县政府班子成员。根据县委的总体部署,乡镇党委、政府与所属乡镇直单位和村(社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其它工作一起安排、一并考核。二是强化部门责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28个责任单位和62个配合单位,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督办责任。坚持半年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督办检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年底由县委常委带队,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组成检查组进行专项考核兑现,做到“五查五看”:即查组织领导,看力度够不够;查职责范围,看职责履行好不好;查目标要求,看工作成效大不大;查廉政情况,看领导干部廉不廉;查评议意见,看群众满意不满意。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督促整改落实。通过经常性的督导检查,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担当常态管理之责,夯实廉政建设的责任基础。县委坚持在常态管理上下工夫,将主体责任项目化、具体化、措施化,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方面,围绕制权、管钱、用人等关键环节,着力健全相关制度,注重源头治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房县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发生。另一方面,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县纪委开展监督。支持县纪委推进“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落实县纪委书记在党委中的排序要求,县委先后4次听取了县纪委关于推进 “三转”和案件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多次在全县干部大会上要求纪委严肃查处领导干部的贪污腐败案件,为纪委查办案件撑腰壮胆;全力支持纪委优化调整内设机构;将县纪委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由40个削减到11个,把不该管的职责交给相关职能部门,让县纪委集中精力抓监督、抓查处、抓问责。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411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
  担当责任追究之责,始终保持高压惩治态势。一是聚焦工作纪律,在治“松”上追责任。以干部职工上(值)班出勤、工作纪律为重点,开展明察暗访,着力纠正工作纪律松散的现象。先后对76名干部职工进行了追究问责,对4名领导干部给予了党政纪处分。二是聚焦“三公”管理,在治“乱”上追责任。以强化对公款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为重点,狠抓重要节点,促进规范管理。今年以来,全县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比去年同期下降40%以上。三是聚焦楼堂馆所建设,在治“超”上追责任。针对央视曝光的房县违规建设楼堂馆所问题,举一反三,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及清理整改工作,着力整治办公用房建设超规模、超投资、超面积的现象,对19个乡镇和48个县直单位自查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核,严格督导超标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四是聚焦婚丧喜庆,在治“敛”上追责任。大力开展以整治人情歪风为重点的“清风行动”,严格控制婚丧喜庆宴请范围,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13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的党员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刹住了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的不正之风。五是聚焦案件高发单位,在治“腐”上追责任。对发生腐败案件和违纪行为严重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切实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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