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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双向承诺”让举报敢“实名”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5日

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刘文婕  报道:  为鼓励群众实名举报,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信访案件的效率,日前,房县纪委、监察局实行实名信访举报“双向承诺”制度。
   该制度规定,实名举报者可与受理举报的纪检监察机关签订《实名信访举报双向承诺书》。信访举报人承诺内容有: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实名举报,真实客观反映问题,在受理调查期间,举报人提供必要的证据,积极配合调查,不重复或越级上访,不得向无关人员或在其它场所散布有关举报情况。受理机关承诺内容有:坚持依法依纪调查处理案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限定时间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办理调查结果,接受举报人和社会监督。同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县纪委信访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护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给来访者吃一颗“定心丸”。
   “双向承诺”制度使得信访实名举报比例逐步提高,信访案件查实率和成案率大幅提升,确保了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查性,为有效解决重复访、越级访、多头访问题探索了新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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