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属政府主导的政策性“三农”保险之一,也是《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通俗易懂、理赔简单的特点,是建立建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县自5月底全面启动该项工作以来,广大城乡居民踊跃参保,取得了良好效果。
10月10日,红塔镇村民六谷村付某、五将村村民王某因疾病死亡,属该保险的赔付对象,中国人寿房县支公司按照保险责任规定,第一时间对参保人各赔付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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