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代娟 李义成报道: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县民政局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通过近3年来的分批分期建设,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221座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并顺利通过省民政厅的检查验收。
据了解,在抢救保护中,对有重大影响、不宜搬迁的著名零散烈士的纪念墓、碑、亭、馆、堂、雕塑等129座纪念设施,采取原地修缮措施,完善功能,有效保护;对无人管理、零散和规模较小的81座烈士墓,实行集中迁入县烈士陵园安葬;对乡镇和烈士亲属管理的11座烈士墓,就地改造,完善相关设施并签订管理协议,实现烈士纪念设施长效管理100%覆盖。同时,对县烈士陵园进行了提档升级改造,并积极筹建烈士纪念馆,预计明年可以投入使用。建成后的烈士陵园将融传统教育、对外宣传、红色旅游、管理保护功能于一体,充分发挥“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