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潘铭璐 报道: 白天在乡里,晚上在城里,工作机关化……在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中,部分乡镇干部“走读”情况引起基层群众广泛关切。日前,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县纪委将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落实好干部“住读”制度,从源头上治理乡镇干部“走读”现象。
打好“公开承诺拳”。县纪委要求各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向单位党组织作出“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杜绝领导干部‘走读’行为”承诺,并将承诺情况在单位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普通党员干部的承诺由各单位结合日常管理制度落实,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走读”问题的危害性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
打好“监督检查拳”。县纪委将联合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县党员干部、群众知晓率,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同时,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新闻单位将抽派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重点对各乡镇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走读”行为、单位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打好“亮剑惩处拳”。县纪委要求各乡镇纪委要及时汇总上报专项整治情况,加大对干部“走读”行为的通报处理问责力度,做到检查一次通报一次。领导干部被通报批评3次以上的,由县纪委给予诫勉谈话;情节严重,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立案调查给予纪律处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本单位值班值守情况被通报3次以上的,追究“一把手”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