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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消灾"骗钱 自遭刑灾一年


作者:万少峰 张银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6日
    
  日前,房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云有期徒刑一年。自称能与人消灾保平安的骗子刘云,自己却未能平安而遭牢狱之灾。
  刘云系安徽省涡阳县人,2009年12月28日上午,窜至房县青峰镇王某家中,恐吓王某说:王家有白虎,夫妻俩有灾,明年三、四月份会瘫痪,并称自己能为其画符消灾,从而骗走王某人民币202元。2009年12月30日9时许,刘云又用同样的手法,骗取该镇村民高某的信任。刘云称要用高某的2060元人民币镇压“灾星”,将钱用报纸包裹,然后调包换走现金,把空报纸放到高某的阁楼上,让高某七天后上楼拿钱,自己立刻离开高某家。刘云在离开高家的路上,被高某的儿子识破,将其抓获。房县法院遂以诈骗罪判处刘云有期徒刑一年。(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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