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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实施五项制度安商护商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9日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通讯员胡林忠报道:5月12日,笔者从房县商务局了解到,房县日前出台实施五项制度,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让企业家投资兴业更加安心、放心。

实行例会制度,规定每季度通报一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落实情况,拟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实行预报制度,规定每月25日,各相关责任单位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告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送县领导审阅。

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以下六种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内各级各种评优资格,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不得评优,连续两年被一票否决的,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年度考核时确定为不称职,并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这六种情况分别为:对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制止不力、处罚不当、群众反映强烈、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强装强卸、强揽工程、强行运输、聚众闹事等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经营和破坏公平竞争等行为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给企业和投资者带来生产经营和生活困难,造成经济损失或其它危害的;由于部门之间或部门内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随意设卡、服务质量差造成投资者撤资或其它严重后果的;对经营者、投资者的依法投诉,在规定期限内不积极办理或对错误行为不认真纠正,造成严重影响的;对投诉人打击报复的。

实行测评制度,选定5至10家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作为测评点,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测评员,定期报送环境评价表,对年度测评综合得分倒数第一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实行目标考核制度。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纳入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实施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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